离婚时女方能够获得哪些权益

宁波海曙律师 2025-06-13
在离婚过程中,女方可以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获得多项权益。首先,在财产分配方面,女方有权获得与男方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,这包括不动产、动产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富。其次,女方在子女抚养问题上享有优先权,特别是在儿童尚未两周岁的情况下,母方通常会获得抚养权。此外,男方需支付抚养费以支持子女的生活。在债务方面,只有共同承担的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偿还。离婚时,如果女方在家庭中提供了较多的无形贡献,如家务劳动,她可以请求经济补偿。此外,若男方在婚姻期间存在过错行为,如家庭暴力或严重情感伤害,女方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。最后,关于住房问题,双方应平等分配现有的居所,如果无法达成协议,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公正裁决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18条: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管理和使用,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。离婚时,夫妻共同财产按法律规定进行分割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20条:夫妻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,但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31条:子女无论出生时父母是否结婚,其合法权益都受法律保护。离婚时,双方对子女抚养和教育享有平等权利,但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裁定最适宜的抚养方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32条:父母与子女之间,不以是否结婚为条件。离婚不影响父母对子的抚养、教育和财产管理的权利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43条:在一起家庭中,任何家庭成员不得侵害其他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发生家庭暴力,受害者有权请求救济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1057条:如果一方因婚姻关系导致经济损失,有权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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